尊敬老师们,敬爱的同学们,大家早上好!我是七(2)班的张祎祎,今天,我演讲的主题是《我们都是志愿者》。
大家知道吗?今年的5月19日,是一个特殊的节日一一“全国助残日"。
1990年12月28日审议通过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》第48条规定:“每年五月第三个星期日,为全国助残日。“全国每年都会进行”助残日”活动。今年是第二十八次全国助残日,活动主题是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,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。”
我们有时会在大街上看到四肢不全的残疾人,他们行动困难,有很多不便。作为一名少先队员,我们应该做一名志愿者,在他们需要帮助时向他们伸出援手。那么,什么是志愿者精神呢?国际上给真正的志愿精神作出定义,一必须是志愿,二不为报酬,三是利他。志愿服务是几乎是每个文明社会不可缺少的一部分,它是指任何人自愿贡献个人时间和精力,在不为物质报酬的前提下,为推动人类发展、社会进步和社会福利事业而提供服务的活动。联合国秘书长安南指出,志愿精神的核心是服务、团结的理想和共同使这个世界变的更加美好的信念,从这个意义上说,志愿精神是联合国精神的最终体现。用一句话来说,就是对社会奉献。志愿者奉献给社会的不仅仅是服务,同时也向全社会昭示了一种精神,那就是”奉献、友爱、互助、进步“的青年志愿者精神。
作为新时代的学子,我们也应当投身于社会实践。当我第一次听到“志愿者”这三个字的时候,我脑海里首先想到的就是责任,我们的世界充满了爱,是因为每个人都以诚待人,孟子曾说:“人之相识,贵在相知,人之相知,贵在知心。”只要他人需要帮助,我们就应伸出友爱的援手;只要是我们力所能及的事情,就要全力以赴去完成。
当我们举起右手下定决心、迎着火红的旗帜宣誓的那一刻,我们就肩负着奉献他人的使命,用行动努力去提高、完善自我,明确:尽己所能、不计报酬、帮助他人、奉献社会的目标,牢记志愿精神,传播先进文化,为建设团结互助、平等友爱、共同前进的美好社会贡献力量。当我们完成这项光荣的使命,也就成就了梦想,梦想与现实再也没有了距离。
我们正值青春年少,在这个充满色彩和梦想的阶段,每一个人内心都有着对未来的憧憬,用双手实现我们作出的承诺,用汗水去寻找通往成功的路。
人人生来平等是一个很简单的道理,但貌似并不是每个人都懂这个简单的道理,残疾人跟我们一样,有追求美好生活的权力,他们只是被上帝所青睐,拥有截然不同的视角去看这个世界。希望我们一起能帮助他们,做一名志愿者,这样他们的生活一定会少一些障码,多一些光明!
我的演讲结束了,谢谢大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