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制教育对增强学生法制意识,激发学生法制情感,培养学生知法守法的能力具有很大帮助。今天,贝奕乐妈妈姚迪老师踏进了六(2)班的教室,为我们带来了精彩的一课——《青少年法制教育》。姚老师是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干部。
贝奕乐妈妈告诉我们,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条约,青少年刑事犯罪类型分为这些:从属性犯罪、团伙性犯罪、报复性犯罪、冲动性犯罪与无知性犯罪。她曾提到:勿以善小而不为,勿以恶小而为之。这便是我们对守法最朦胧的认知。而随着年龄的增长,我们拥有选择人生的权利,但我们依旧很稚嫩,我们可能会经不住诱惑,这些诱惑往往会使我们不分青红皂白,最终走向一条不归路......
贝奕乐妈妈通过简洁的语言告诉12周岁的我们应当了解法律。她通过解说一个个鲜活的案例,让我们明白了那些与我们年龄相仿的学生是如何走向犯罪之路的。其中的根本原因就是他们法律意识淡薄而酿成大错,最终前程尽毁。
最后在热烈的掌声中,课程结束了。这堂法律教育深入人心,不仅是对自制行为的约束,更是捍卫尊严和权利的有力武器。
六(2)班 顾昕瑶